2021年04月19日

第A08版:

在新形势下构建科技治超监管新体系的思考

据不完全统计,道路交通事故是安全生产中死亡人数最多的领域,占安全生产死亡总数的77.6%,约为煤矿死亡人数的15倍。数据表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70%与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有关,是公路安全的主要原因;同时,全国公路每年因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将一直是我国交通运输管理领域最主要的工作之一。

一、治超工作发展及现状

治超工作发展中几件大事:一是1998年《公路法》和2000年《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2号)的颁布实施,拉开了全国各地治超工作的序幕。二是2004年4月,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全国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始了为期三年的全国集中治理。三是2008年实施燃油费税改革,将改革涉及人员充实到治超执法队伍,开始了治超工作的长效治理。淮北市正是在此背景下,于2009年由路政、运管考录142人,组建淮北市交通行政执法局,直到2020年综合执法改革前,开展了10余年的治超工作。四是2017年国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实施处罚和记分”。“治超新政”出台对各地治超工作影响很大。实际工作中,限于公安交警部门警力不足,交通与公安常态化制度化联合执法难度很大,部分地市治超工作一度“无从下手”、陷于停顿。五是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利用科技手段,推进“互联网+监管”,各地开始探索走科技治超之路。六是当前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各省市先后成立的交通综合执法队伍,在全面履行交通综合执法职责同时,如何更好地完善健全科技治超监管体系。

但是,近年来,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持续上升,道路违法车辆数也在不断增加,其中以大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最为突出。可见,治理超限超载是一项艰巨性、反复性、复杂性的工作。

二、当前治超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路面管控方面。多年的治超实际表明,依赖人力对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方式,对涉嫌违法车辆拦停检查、对逃逸车辆围追堵截,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是人力消耗大、覆盖范围少。治超站设站在各地的国省市干线,24小时值班造成人员紧张,远远不能控制超限超载车辆避检绕行,甚至“黄牛带车”一度猖獗,“猫捉老鼠”防不胜防。

二是安全风险大、群众满意少。首先是执法队员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夜晚执法时,时常发生暴力抗法事件,受伤队员比例上升。其次是廉政风险不断加大,全国各地均出现执法廉政问题。通风报信、私自放车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受到处分的有之,开除公职的有之,违法判刑的也有之。交通执法的社会形象受到较大冲击,执法相对人和人民群众都不满意。

(二)源头监管方面。路面治超是治表,源头治超是治本之策。把好“第一关”才能将超限超载遏制在摇篮,将危险消灭于萌芽。然而,源头自律和监管却不尽人意。

一是经济发展与源头治超的“矛盾”。各地政府因骨干企业、利税大户、开发区引进的外资企业、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以生产需求急、工程工期紧等诸多“理由”,要求治超部门“特事特办”开绿灯;少数源头企业,在利益驱动下,放任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二是联合执法与体制机制不健全的“矛盾”。源头治超工作涉及交通、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督、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多个部门,但由于没有具体的关于执法协作的法规支撑,各地开展执法协作的内容、方式、程序没有统一的标准,协作执法文书没有规范文本,协作程序随意性大的情况还普遍存在。日常监管仅凭交通部门一家巡查监管、驻点检查,以及在重点源头企业安装源头监控系统,限于交通部门执法手段不足、威慑力不够、源头治超科技化程度不高等因素,很难将超限超载车辆堵在源头;于是,作为货物装载和货物运输起点的“第一关”便陷入“失守”与“加强”的“怪圈”。

三、科技治超的发展思路与对策

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后,如何适应当前治超管理方式的转变、如何构建新形势下的治超新格局,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当前全国治超工作面临的共同课题。

以淮北市为例,2018年以来,淮北市在一系列科技治超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中,形成以“8大科技系统、3大应用平台、4大运行机制、1套执法流程”为支撑的精准化、常态化的科技治超“淮北模式”。尤其是自主开发、全国首创的“遮牌”车辆自动识别系统、“黑名单”电子围栏在案违法车辆自动报警系统、“北斗”通讯终端在线自动检测系统,破解了“遮牌识别”和“精准执法”两大全国性难题。2020年,淮北市发布了《交通非现场执法-执法规范》等4项全国首部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地方标准,填补了我国治超领域标准制定的空白。

治超工作在科技创新中实现“四大变革”:一是治超工作实现了由人力治超向科技治超变革;二是交通执法方式实现了路面、源头现场执法为主向非现场执法为主变革;三是车辆装载管理基本实现了由“我要超”向“不敢超、不愿超”变革;四是执法队伍廉洁性实现了由存在廉政风险点向廉政安全变革。

从淮北市两年多来推进的科技治超模式成效看,“机器换人”真正全面实现了昼夜管控,节省了70%的执法精力,每年减少执法成本300多万元, 且较好地保护了公路资源。同时规避了“暴力抗法”、“集体闯卡”带来的安全隐患,实现了廉政安全。淮北市实施科技“非现场执法”以来,路面及源头超载车辆与人力执法相比下降了85%;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全面杜绝,货运车辆全部覆盖,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 0.5%以下,治超成效显著。淮北市作为全国科技治超排头兵,为全国治超科技化提供了解决方案和示范样板。

一是构建“源头—路面”执法监管协作体系。以重点源头单位为主,将源头企业装载称重数据、监控视频信息接入各地市级治超管理平台,大力在源头推行科技监管非现场执法工作,力破人力因素在执法中干扰困局。推进“路面+源头”非现场执法深度融合、一体化的动态监管,从根本上实现源头治“本”与路面治“标”相结合, 实现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

二是建立“现场—非现场”执法联动协作体系。将“非现场执法”和“现场执法”相结合,以“非现场执法”为主,“现场执法”围绕“非现场执法”开展工作,实现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精确”查处。

三是建立“政府—部门”科技联合监管协作体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进一步夯实县区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巩固强化治超协调机构,及时调整明确机构改革后各地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地在市县区治超联网的基础上,打造全方位科技治超监管网络平台,实现交通、公安、生态环境等治超成员单位执法信息共享;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信用治超”等措施,督导源头企业建全内控制度。

四是建立完善“本地—周边”执法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市与周边地市区域治超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实现合作地市执法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2018年,淮北市牵头组织苏鲁豫皖四省九市交通执法区域协作工作。目前,协作区域范围已扩展到10个地级市和2个省直管县,各成员单位及时互通信息,协作机制运转顺畅。随着各地相邻城市不断参与、扩大,各合作圈不断辐射、相融,必将形成更大范围的合作区域执法协作平台,形成全国科技治超“一盘棋”,共同打击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更好地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张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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