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6日

第A04版: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费蕙蓉

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注入了强大的思想资源和实践动力,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中,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居于显著的重要位置,包含丰富的思想内涵,形成了磅礴的思想伟力,推动宪法理论的深化发展、宪法文本的与时俱进、宪法实施的制度完善、宪法精神的仪式传达。我国宪法权威和宪法实施水平达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取得重大成就

第一是围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形成了丰富的宪法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很多重要的论述都聚焦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上。比如关于宪法在治国理政、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方面,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规矩,是国家各项法律制度的总来源;又如在宪法对我国根本领导制度的保障方面,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记载于宪法第一条国家性质条款中的明确内容;再如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性安排,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宪法保障更加健全。

第二是修改完善了宪法文本,实现了宪法的又一次与时俱进。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21条宪法修正案,写入了十八大以来形成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政治论断,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宪法修正案还写入了监察体制改革这一全局性的政治体制改革成果,极大推动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

第三是健全宪法全面实施、直接实施的制度和机制。习近平法治思想十分强调宪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八大以来,我国宪法实施的方式途径手段越来越多元全面丰富,保障宪法实施的制度和机制越来越完善。一是直接实施宪法中的制度,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直接实施有关制度,两次作出特赦的决定;二是通过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来创设一些特别的制度,解决问题或推动改革。比如治理贿选案的过程中,创制性地建立相关制度安排,以避免由于贿选所带来的秩序紊乱;又如对于自贸区的授权,从法律上赋予自贸区创新改革的空间;三是开展宪法解释。比如根据宪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适时做出具有宪法解释性质的内容,废除收容教养制度等一些过时的制度,这是结合时代变化做出的制度进步;又如根据宪法上计划生育条款的含义,对有关国家法律的内涵进行解释;根据宪法上外商投资的有关规定,对于外商投资法的有关内容作出说明等等;四是完善了宪法监督机制,建立了覆盖立法前端后端的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党的十九大以来,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新的历史水平。基本上形成了任何法律草案在起草通过或修改通过前,要由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进行集中的合宪性审查;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在备案以后,备案机关会根据立法法规定对已经备案、已经生效的文件是否合宪合法进行审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五年间,备案审查工作累计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完善或者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约2.5万件。

第四是注重厚植宪法的精神土壤,营造全社会尤其是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宪法尊重、学习、遵守、运用的习惯与思维。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作出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8年宪法修改,将宪法宣誓制度明确地写入现行宪法。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向宪法宣誓等等这样的制度安排,营造了一个仪式化传达宪法精神和权威的文化土壤、生活根基。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党的二十大强调新时代新征程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第一要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把宪法实施贯彻到党的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贯彻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部实践中,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更好发挥宪法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守正创新,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第二要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依法立法,最根本的是坚持依宪立法,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要落实宪法和立法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发挥其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发挥各级各类备案审查机制的作用,确保立法的合法性、合宪性,保证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保证一切违反违背宪法规定、原则、精神的法律法规规定都必须予以纠正,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走好新时代立法的群众路线,对新领域新实践遇到的立法新问题,要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国家法律法规中来。

第三要不断健全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的体制机制。要推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落地,通过宪法解释,让宪法条文的含义更加明确、更加稳定,来指导具体的治国理政各项工作;准确界定宪法使用的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为各层级的立法提供明确科学的概念定义,提高立法文字技术的规范性、统一性;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合宪性审查,完善合宪性审查的程序,加大合宪性审查的力度,在理论上深入探讨合宪性审查的方法。

第四要加强备案审查的制度和能力建设。备案审查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宪法实施过程中落实得非常好的一项宪法性制度安排,已制定或修订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践中需进一步完善各级地方人大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提高地方人大的备案审查能力水平,努力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还需进一步探讨备案审查的工作机构之间的关系、备案审查的具体方法和原则等,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地方人大备案审查的方法渠道和制度空间。

第五是要积极探索以宪法实施保障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制度安排。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在内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要共同围绕宪法实施、围绕宪法的规定原则精神来开展工作,有效促进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的全面落地。

第六是加强宪法的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要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让宪法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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