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煤电招贤矿业党群部 曹卫
习近平总书记在年初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招贤矿业公司纪委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以一体推进“三不腐”为抓手,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制度制定、党纪教育、监督执纪全过程,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为推动公司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提供了纪律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不断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觉悟
(一)日常党纪教育走深走实。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基层各党支部构建“总体推进+主题党课、集体研学+个人自学、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特色学习方式,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为全体党员配发《条例》单行本和党纪学习教育笔记本200余本,在“幸福招贤”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转载权威媒体解读文章9篇,推送学习问答、学习测试6期。深入开展“学条例、守法纪、做表率”廉洁主题教育,举办了纪律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二)专题廉政教育形式多样。严格落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为重要载体,协助党委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漫画展、党纪知识测试、廉政书法作品征集等系列活动。坚持把理论学习与主题教育相结合,把红色旧址遗迹当“教室”、把文物史料当“教材”、把英烈模范当“教师”,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在实地实景实例中品悟廉洁力量、汲取清廉营养。先后组织69名党员干部集体赴宝鸡市廉政教育中心、扶眉战役纪念馆参观学习,接受革命精神洗礼。党委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分别带头为单位党员讲授廉政党课,开展谈心谈话;公司纪委坚持“逢节必谈”“逢提必谈”,吹廉风、敲警钟,强化了党员干部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
(三)反面警示教育成效明显。在“七一”前夕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由党委书记向全体党员讲授了纪律党课,坚持以案释纪,深刻阐述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性。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Ⅳ》。公司纪委整理、编制了“以案释纪”警示教育读本,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权力观,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持续完善“不能腐”的制度约束
(一)制度建设走在前。坚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结合巡视联动整改、巡察整改和查办案件整改,综合施治,系统梳理短板,推动建章立制。公司先后修订了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和纪委议事规则,修订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煤炭销售管理办法》和《工程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并且严格履行合规审查程序,为公司合规运营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过程管控促规范。紧盯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岗位,聚焦工程建设、招投标、合同签订、物资采购验收、工资奖金分配等重要工作,开展靶向监督、下沉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有效防止了小问题坐大。年初,协助公司党委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大监督重点项目计划,将24项工作列入重点监督范围,动态调度、跟踪督导项目进展,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对履责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追责问责,强化了制度威慑,促进了企业规范管理。
(三)廉洁风险严防范。加强对廉洁风险点的精准研判,各党支部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实际,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对照不同岗位职责,认真梳理排查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潜在的廉洁风险点,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坚持党支部月度动态排查,纪委季度固定督查,切实增强了从业人员对廉洁风险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三、充分释放“不敢腐”的震慑效应
(一)专项治理抓实。结合工程建设、招投标和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重点岗位人员权力运行集中整治,上半年开展有关监督检查8次,督促整改问题20个。对收到的1件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让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腐败问题有人查、不正之风有人治。
(二)作风建设抓紧。围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干部作风督查,设立作风建设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曝光栏”,紧盯不落实的事、问责不作为的人。上半年,共发布“改办优”作风督查通报36期,通报处级领导4人次,副总师2人次,科级管理人员38人次,队长5人次,专业技术人员9人次,进一步严实了作风。坚持每季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作风建设总结大会,对作风建设后进个人进行点名通报,让作风建设后进单位作表态发言,进一步推动干部作风转变,营造了高效廉洁氛围。
(三)执纪审查抓严。上半年,与兄弟单位纪委紧密协作,严肃查处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持续释放了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按照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有关规定,6月份通过谈心谈话、听取评价的方式,对1名受处分期间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让受处分人员“有错”变“有为”,让“掉队”党员干部重振精神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