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5月8日至7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政府驻珠三角办事处(以下简称“驻珠三角办事处”)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25日向驻珠三角办事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以来,驻珠三角办事处迅速动员,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对照问题,研究制定了《市政府驻珠三角办事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8项24条具体问题,由办事处负责人牵头、全体人员参与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虚化”问题。一是完善《淮北市人民政府驻珠三角办事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1年度支部学习计划》,确保政治理论学习有章可循。二是坚持每月组织召开1次集中理论学习,就学习内容展开充分讨论和互动交流。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一是查缺补漏,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立即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专题学习活动,确保主题教育效果落地。二是组织党员开展红色教育学习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重温入党誓词。三是围绕工作实际情况,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弱化”问题。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结合办事处机构职能,让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二是通过“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在线”等学习平台加强意识形态教育。
2.服务经济发展不够有力
(4)针对“站在淮北转型发展大局高度研究谋划招商引资工作不够”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拟招商企业的调研力度,理清招商思路,把招商重点聚焦在利于淮北转型发展的产业和项目上,引进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大企业、大项目。
(5)针对“招商效果不够明显”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招商业务学习培训,结合已有成功招商案例进行施教,提高招商队伍业务水平。二是紧扣淮北实际,将拟招商企业产业情况与淮北市产业布局特点紧密结合,实现精准招商。三是注重招商效果,加大赴淮考察企业的项目跟踪力度。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6)针对“公务接待存在无派出单位公函现象”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淮北市人民政府驻珠三角办事处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公务接待经办人员提供接待清单及派出单位公函等,规范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二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履行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报账流程。三是对于因公务来访的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淮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的规定实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四是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确需接待企业客商的,参照市直单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完善接待清单等报账手续。
(7)针对“在其他科目列支招待费”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水平。二是要求会计人员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开展会计核算工作,保证所有接待经费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列支,在年终决算如实反映招待费。
(8)针对“招待费支出偏高”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淮北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淮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办事处《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准确把握关于接待开支标准的定量指标,严格控制招待用餐支出。三是对于因招商引资确需招待企业客商的,尽量安排在单位食堂就餐,切实降低接待费用支出。
4.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9)针对“多报出差费用”及“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全面排查,组织清退多报销的差旅费。二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淮北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办事处《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出差补助标准。三是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力度,避免出现多报出差补助现象。
(10)针对“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差旅费报销凭证的全面排查工作,对于差旅费报销单起止日期填写不详细的业务事项,已要求经办人填写完整。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出差活动的内控管理,严格督促出差人员规范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完善出差起止日期、地点等内容,对填写不规范的差旅费报销单一律不予报销。
(1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合规票据”问题。一是严格要求出差人员提供合法合规的报销票据,对不应在差旅费中报销的其他费用不予审核报销。二是要求出差人员在差旅活动结束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规范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确保凭证齐全,做到一事一报。
5.支付手续不规范
(12)针对“转账支付费用未附支付事项资料”问题。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相关业务往来进行全面排查,补齐支付事项资料。二是加强办事处全体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强化动态监管,督促业务人员收集、完善报账必需的采购发票、采购数量清单及合同等报销单据。三是要求财务人员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力度,对于报销手续不完善的事项不予报销结算,避免出现无支付依据付款现象。四是进一步完善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费用报销流程,建立完善费用报销长效监督机制。
(13)针对“支付聘用人员工资不规范”问题。一是要求领款人完善工资单签字手续。二是严格规范聘用人员工资支出的审批结算流程。三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聘用人员工资结算,直接打卡结算、严禁他人代领。
(14)针对“支付未附明细单”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个别丢失的凭证通过相关文件等辅助资料予以佐证。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对手续不全和缺少原始资料要件的坚决不予报销。
(15)针对“支付工程款、房租未附合同协议”问题。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彻底排查,补齐大额资金支出的发票、合同等原始凭证。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避免出现挤占其他项目费用现象。
6.财务管理不规范
(16)针对“白条列支伙食费”问题。一是采取确定集中供货单位、分批采购结算、月末集中开票的办法,解决白条列支伙食费的问题。二是要求具体经办人补充完善验收签字手续,严格规范食堂开支的审批流程,做到审批单、发票、采购清单等报账资料齐全、签批手续完善。
(17)针对“报销个人手机话费”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报销的个人手机话费已责令退回,并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是进一步完善费用报账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加强费用审核力度,避免出现报销个人通讯费、重复报销等现象。
(18)针对“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规范了固定资产的政府采购流程。二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政府采购合规意识。三是对于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及网上商城采购相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19)针对“未经领导签批现金报销费用”问题。一是督促具体经办人员与时任领导共同核实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已完善领导签批手续。二是进一步加强费用支出签批的审核力度,避免未经领导签批的费用给予报账结算现象。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7.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薄弱
(20)针对“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够”问题。一是将基层党务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之中,统筹安排,分步实施。二是认真谋划党建活动,完善支部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党员活动,细化支部基础材料和台账。三是党员因异地分散问题已通过调整党员关系予以解决。四是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常态化,并融入日常工作当中。
(2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未落实”问题。一是确定单位负责人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形成将述职、测评考核、考核结果运用衔接起来的综合性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在此基础上对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定期开展党员学习培训活动,帮助党员牢固树立“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是成绩,抓好党建工作也是成绩”的正确政绩观,实现党建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两手抓,做到党建工作不滞后。三是结合办事处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建立一套切合实际的支部工作思路。将业务会议和支部会议分别进行,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定期组织党员上党课,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完整、全面、规范记录会议主题和会议内容,避免会议内容记录过于简单。四是统筹安排党员工作时间,确保党员“双报到”正常开展,在保证招商引资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每月安排1天作为党员固定活动日。五是完善支部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党员活动,细化支部基础材料和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党支部基础材料和台账。
(22)针对“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实际,统筹谋划、合理安排,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避免工作流于形式。二是及时与分散党员所属党组织沟通,解决了党员异地分散问题,保证全体党员能够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8 .队伍建设有欠缺
(23)队伍建设有欠缺。
针对“班子不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欠缺,队伍管理不严”问题。一是向市委领导及组织部门汇报,配齐班子成员;二是强化办事处全体人员监督机制,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队伍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珠三角办事处将保持整改力度不减、整改标准不降,扎实有效地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后续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理论学习。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政治学习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把理论学习成果体现在具体工作上。
(二)强化常态管理,抓好制度建设。一是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今后的日常工作标准,防微杜渐从源头做好问题防范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完善事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三)明确职责范围,防止问题反弹。一是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求既要做好整改工作,也要做好后续跟进工作;二是做好重大事项的事前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三是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领导监督、财务监督、全员监督,从根本上保证各项工作合规运行,持续做好“防反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5-27789507;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219号嘉州商务中心C座22F楼淮北市人民政府驻珠三角办事处;电子信箱:443927305@qq.com。
淮北市人民政府驻珠三角办事处
2021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