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1日

第A06版:

公告

安徽瑞科玛电池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李东玲诉你单位(〔2022〕淮劳人仲案字811号)工资待遇劳动争议案件,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现依法公告送达仲裁被申请人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3月13日下午3时20分在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淮北市孟山北路45号市人社局大楼406室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委员会

2022-12-21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126193.html 1 3 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