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7日

第A07版:

社会保险热点问题解答

■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韩丽娜

本报讯 近日,我市针对“12333”社会保障服务热线近期在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政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等方面,百姓咨询量高,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一)享受2022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的退休人员

一是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是按月正常领取基本养老金。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参加2022年度养老金调整。

(二)安徽省2022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安徽省2022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9元。

二是挂钩调整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同时,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5%。

三是倾斜调整部分:继续完善我省高龄倾斜办法。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中,对2021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补齐至上述标准。

(三)淮北市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相关规定

2022年社会保险结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1月1日起新参保企业及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22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另行通知。参保单位可向所属参保地社保(征缴)经办机构申报,在市本级参保的单位直接向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申报。本次缴费基数申报的时间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22年8月25日。申报材料均可通过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huaibei.gov.cn/)首页下载。

为更好服务参保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本年度申报工作原则上全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线下到所属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开通网办权限的参保单位可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power/service_dw)在线办理;未开通网办权限的参保单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拷贝报盘数据,填写完后,将报盘表格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无雇工),有意愿调整2022年度缴费基数的,可向县、三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调整申请。

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少报、漏报和瞒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暂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对未及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开展稽核,稽核中发现未依法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要求其整改,对逾期不改的移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2022-08-17 朱冬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117720.html 1 3 社会保险热点问题解答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