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设立建档标准,将符合条件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实施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
【目标任务】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00户,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80人,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家庭提供医疗救助10户。其中市本级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28户,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43人,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家庭提供医疗救助2户。濉溪县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0户,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8人,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家庭提供医疗救助2户。相山区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25户,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12人,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家庭提供医疗救助2户。杜集区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22户,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9人,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家庭提供医疗救助2户。烈山区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5户,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8人,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家庭提供医疗救助2户。
【资金筹措】2022年度困难职工帮扶目标任务是为100户困难职工家庭提供生活救助,为80名困难学子提供助学救助,为10名因病致困家庭提供医疗救助。按照去年救助完成量及现阶段困难职工家庭摸底调查情况,今年预计完成生活救助400户,助学救助120名,医疗救助20户,共需资金460万。省财政拨付了140万,其余部分争取全国总工会、市财政、工会经费等方式筹集。具体救助标准按照省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确定,按规定程序实施。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联 系 人:杨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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