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单正君
本报讯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长期无经营活动的1027户企业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今年上半年,市市场监管局对2019年度未年报企业进行排查。通过短信提醒、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向市税务部门调取企业纳税经营记录,确认1027户企业既未进行2019年报,通过登记住所,又无法取得联系,加之长期没有纳税记录,或者从没有进行过税务登记。这些企业,被认定为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以上1027户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法律知识小贴士: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