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01日

第A06版:

《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政策解读

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后的《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一、《条例》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安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此条例。

二、《条例》修订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明确职责,确定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科学治理、社会监督为基本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活动。

三、《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要求。《条例》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控制和消除健康危害因素,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为目的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明确个人应当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提高健康素养,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二)加强公共卫生场所管理。公共场所主管部门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强化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车站码头、校园周边、集贸市场,小餐饮店等区域和场所。

(三)开展生产和生活卫生治理。一是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质量监督以及饮用水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二是加强生活垃圾的处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动员居民参与庭院卫生整治和公益卫生活动,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四)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明确单位、个人积极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单位要建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配备预防控制设施,做好日常性预防控制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当地爱卫会。

(五)开展吸烟危害控制。倡导控制吸烟,减少吸烟对公民健康的危害,规定明确禁止吸烟的场所,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六)加强监督管理。明确爱国卫生监督考核采取行政部门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相关监督制度。

(七)完善法律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处罚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021-10-01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90129.html 1 3 《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政策解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