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8日

第A08版:

我市失业补助金申请延长至今年底

■ 通讯员 袁昌民

董芬芳 曹梅菊

本报讯 近期,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相继推出失业保险扩围新政策,将失业补助金申请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凡我市符合条件尚未申领的失业人员均可申领。

申领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为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失业人员,每月500元按照6个月计发;累计缴费不满12个月的失业人员每月300元,按照6个月计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享受临时价格补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期满、重新就业的(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

符合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网上申领或现场申领两种方式。

一是网上申领。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申领;二是现场申领。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市直、三区失业人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11号窗口申领,咨询电话:0561-3887428;濉溪县失业人员到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中心A11窗口申领,咨询电话:0561-750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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