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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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 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吴启超

本报讯 7月26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省首部专门规范非机动车管理工作的创制性立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因便捷、环保、价廉和易于驾乘的综合优点,成为广大群众通行必不可少的工具,并且迅猛发展。但因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日益突出,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立法建议,社会各界要求加强管理的呼声日益强烈。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连续两年将制度《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条例》从起草、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至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历时近两年,其间召开多场座谈会、论证会,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凝聚了广泛共识。

据了解,《条例》共五章二十六条,突出安全和规范,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安全通行等环节的管理工作作了规定。《条例》的制定,有效弥补了上位法在非机动车管理以及执法方面的不足,对进一步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更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21-07-27 王晨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83837.html 1 3 《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