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永生 通讯员 周华东
本报讯 3月15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2020年度考核居前30位的省级以上开发区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濉溪经济开发区名列榜单第28位,成为我市唯一进入30强的开发园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统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开展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对于考核居前30位的开发区,省政府将予以表彰并兑现奖励。
据悉,濉溪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1998年批准为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44.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10万人。近年来,濉溪经济开发区成功入选长三角省际合作园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6+2+N试验区)、南北共建合作园区;先后荣获“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安徽省创新型园区”“安徽省投资环境十佳开发区”等称号。
2020年度,濉溪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濉溪芜湖现代产业园)实现财政收入23.2亿元;经营(销售)收入增长27.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3.4%;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工业总产值比重67.1%、战新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41.7% ,分别较上一年提高3.8和8.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