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旭
本报讯 3月1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全市空气质量级别为优良的天数占71.3%,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去年,我市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化环保机构改革,高效完成服务项目落地建设工作,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全市空气质量级别为优良的天数占71.3%,空气质量级别为轻度污染的天数占22.6%,中度污染的天数占3.9%,重度污染的天数占2.2%,无严重污染出现。
我市地表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等。4个国控出境断面中,沱河后常桥、浍河东坪集监测指标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澥河李大桥闸断面、濉河符离闸断面监测指标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监测的6个汇水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城市区域环境昼间噪声平均值为56.8dB(A),对应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区域昼间声环境状况一般。城市交通干线昼间噪声平均值为69.6dB(A),对应道路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城市交通干线昼间噪声质量较好。
全市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含宇宙射线贡献值)均值为100.3nGy/h (纳戈瑞/小时),范围为91.4~119.0nGy/h,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均在安徽省正常本底范围之内,无异常升高值,年季间变化亦不大。 全市地下水总α放射性均值在0.038Bq/L(贝克勒尔/升),总β放射性均值在0.057Bq/L,水体总放射性处于正常本底范围,无异常升高值,年季间变化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