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

第A07版:

烈山区“六有” 促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 记者 刘露 通讯员 刘广

本报讯 今年以来,烈山区在全区50个村(社区)推行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大力开展以有强力监督班子、有明确监督职责、有规范工作流程、有固定公开场所、有专门考核机制、有扎实履职记录的“六有”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防范农村基层“小微腐败”问题发生,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有强力监督班子。研究出台《关于推进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实施方案》《烈山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补选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尤其是主任人选认真进行摸底调查和审核把关,参照村“两委”干部标准,实行部门联审,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排除在候选人范围之外,切实配齐选强村级监督队伍,做到人员配置、装备配备、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四落实”。

有明确监督职责。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什么”“监督哪里”“怎么监督”等问题,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内容标准化建设,对村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村(居)干部“十公开”制度落实情况、村(居)“两委”成员作风建设情况、”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协助村级党组织加强对本地党员管理,参与处理群众对村(居)“两委”及党员的信访举报问题,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有规范工作流程。制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图,明确监督对象、监督途径,按照收集民意、信息分析、调查研究、监督落实、通报反馈、结果运用等步骤开展监督工作,通过列席有关党务、村务或村“两委”联席会议,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接受群众投诉,对村(居)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管理、重要事项、村(居)事务流程化、效能作风7个方面进行监督,推进村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

同时,在有固定公开场所、有专门考核机制、有扎实履职记录方面都有明确要求。

下一步,烈山区还将继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村级组织纪检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打造敢为群众代言、办事的“村纪委”。

2020-11-10 刘露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59594.html 1 3 烈山区“六有” 促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