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6日
第A12版:

弱势群体的“守护天使”

——记淮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莉

■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徐敬操

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她发挥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服务于人民群众;关爱贫弱,维护正义,她用深厚的法律功底和细腻的女性视角,把法律援助送到弱势群体手中;在法律援助一线,她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她就是淮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莉,一个坚决落实“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忠实践行者。

柔弱的肩膀

扛起沉甸的责任

“为困境中无助和绝望中哭泣的弱势群体带来新的希望是我们的宗旨,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责任。”这是张莉常说的一句话。

2000年,张莉来到淮北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始了她的法律援助工作。当时,我市的法律援助正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办公场所不足60平方米,办公经费也尚未到位,但张莉并没有因人员不足而埋怨,也没有因经费未到而推脱。因为在她内心深处有着这样的认知,法律援助是政府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它代表着党和政府对广大弱势群体的真切关怀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真情相助。

来到岗位上的张莉认真学习、到处取经,并在不断摸索中结合淮北实际,先后制订了《淮北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和《淮北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填补了我市法律援助制度方面的空白。在她的精心推动下,全市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组织和“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干、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枝、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叶的三级服务网络,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小时到位”的“大援助”体系。

干燥的双唇

换来满意的微笑

2015年,市司法局将淮北市法律援助中心搬迁到人流量大、地理位置显著、群众方便申请的淮海中路。随着人们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法律援助中心大厅里经常坐满了前来求助的群众。每天,张莉都要受理许多群众来电和来访咨询,既要解答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让群众知道如何打官司,还要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免费代理、辩护服务,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由于工作太忙,张莉办公桌上的一杯水常常放一天,一张秀美的脸上却搭配了一张因缺水而干燥的嘴唇,嗓子也因说了太多的话而变得嘶哑。即便如此,这20年来,张莉也从未考虑过调离和离职,而是安心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中心是党和政府关怀弱势群众的窗口,我们必须用自己的一颗爱心、一颗耐心、一颗真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去帮助他们。”张莉说。

在扎根法律援助工作的20年里,张莉接待的来访来电群众超过2万人次,参与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1900多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她还积极参与到淮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中来,成功及时化解了多起重大的矛盾纠纷,积极协助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为社会和谐稳定和城市转型崛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还多次获得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好评。

闪亮的荣誉

是群众对她的认可

2013年1月,未成年人小强的妈妈走进了法律援助中心,为交通事故受伤的幼子寻求援助。张莉代理该案后多次往返奔波,据理力争,先是让肇事司机先行支付6200元的医疗费及1500元的生活费,后又让保险公司支付3700元赔偿金。每次去看望小强,她都会自掏腰包买点零食和玩具。在小强的眼里,张莉也是他的“张妈妈”,是他的“好妈妈”。

2016年8月,74岁的董姓老人被小型轿车撞伤,经鉴定构成一个九级、一个十级的伤残。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只支付了少数的医疗费后,老人的家人也因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经常偷偷抹眼泪。由于肇事司机、肇事司机公司和保险公司的相互推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代理该案后,张莉决心要竭尽全力打赢这场官司,于是抽丝剥茧,寻求各类有力证据。最终,在张莉提供的证据支持下,法院经过调解,支持了老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老人10万多元。

如今,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荣誉墙上,“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等数十项荣誉赫然在目。2018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还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这些荣誉的背后承载着老百姓更多的期待与信任,也承载着张莉多年的辛勤付出和最美好的青春。

2020-03-26 俞晓萌 ——记淮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莉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38626.html 1 3 弱势群体的“守护天使”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