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向东 吴翊伟
本报讯 日前,我市根据《关于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0〕4号)文件规定,调整2020年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万元,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为84.718万元。调整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9年的78.502万元增加6.2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