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毕玲玲
本报讯 近日,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2018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为2019年企业新增退休(职)人员,替换上年度社平工资重算养老金待遇。
根据规定,2019年退休人员核算退休待遇时应使用上年度,即2018年的全省社平工资参与待遇核算,在省有关部门未公布2018年社平工资标准之前,暂时沿用2017年的标准进行核算。目前,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的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为2019年1-12月份企业新增退休(职)人员替换全省社平工资,并对替换后增长的养老金从待遇执行月份进行补发。
据统计,本次共为5868名企业退休(职)人员替换社平工资,月增资122.6762 万元,补发873.3438万元,将连同3月份养老金一起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