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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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入选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

■ 记者 韩惠 通讯员 张少博

本报讯 日前,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确定13个县(市、区)为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相山区位列其中。

建设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旨在进一步加强县域范围内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统筹和力量整合,切实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经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省市级减灾委员会和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等,综合考虑灾害特点、地域分布、工作基础等因素,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报经应急管理部门领导同意后确定试点单位。

近年来,相山区全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综合减灾体制,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该区将每年5月定为综合减灾集中宣传月,通过设立宣传站点、设置安全教育课程、开展科普专题讲座、举行消防和避震演练等方式,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宣传和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以实施“121”风险监测行动计划(即)为抓手,将风险监测落细、落小、落实,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应急预案全覆盖,编制区域应急疏散路径图和综合减灾风险点图,制作发放了风险监测综合减灾明白卡14万张,为全区综合减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相山区积极发挥民政、教育、卫健、地震、气象、消防、科技、农水、环保等部门专业特长,因地制宜打造九类主题社区;依托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多家单位力量,建立了相山区应急综合减灾指挥中心、综合减灾指挥中心、综合减灾地震科普中心和综合减灾气象科普中心等功能性场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实现全市减灾资源共享。

截至目前,相山区已跻身安徽省首批综合减灾示范区行列,拥有11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11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按照要求,相山区将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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