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09日
第A07版:

我市按月通报地方政府 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进度

■ 记者 黄顺 通讯员 郭志成

本报讯 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自9月份开始对县区、市直等相关部门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按月通报,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为发挥政府规范举债促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省财政厅要求全省各地每月通报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及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我市要求各县区财政、交通、土储、棚改等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债券支出进度问题,发挥主管部门作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按月向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上报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加强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核查工作,对债券资金使用工作落实不到位情况启动相关问责程序,督促加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切实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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