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宏春
为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烈山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开展区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有效激发基层人大的创造活力。近三年来,共票决产生16件民生实事项目,老年幸福餐、视力关爱、照亮回家路、农村公路建设提升等民生“百姓小事”通过票决制成为事关政治的“民主大事”,使“民之所望”成为“政之所向”。票决项目来自民众,主题突出民生,过程体现民主,结果赢得民心,真实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烈山的生动实践。
一、契合民意,票决实施全覆盖
烈山区人大常委会自觉把票决工作置于党的全面领导之下,积极顺应民生诉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规范票决运行模式,在区镇两级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制度规范运行。区委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出台《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意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民生实事项目,从提出、票决到监督执行三个阶段具体内容,为工作开展提供遵循。
区镇统筹联动。组织召开全区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现场会,对区、镇全覆盖开展人大代表票决制进行全面部署。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将党委确定的重点项目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备选范围,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中心的事”和群众“心中的事”有机结合,确保票决工作与党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票决、群众参与“五位一体”共同推进的机制,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协调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梯次有序推进。选取烈山镇作为试点,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率先在全市县级开展票决制试点,同时在辖区三镇全面开展票决制工作,实现了票决制工作区、镇两级全覆盖。《江淮法治》《安徽人大工作通讯》等省级媒体先后以“民生跟着民声走”“做好代表民生实事票决后半篇文章”等为题,对烈山区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二、倾听民声,项目征集全方位
为使民生实事项目真正体现民意、办到群众心坎上,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人大助力的“双通道”征集机制,全面扩大社情民意征集面,让民生实事项目确定更加贴近民意符合民需。
面向社会“海选”。每年9月开始至人代会召开之前,区、镇政府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发布公告,通过问卷调查、网络媒体、政务热线等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广泛公开征集,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度。如最受群众欢迎的“老年幸福餐”项目,区政府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完成新杨、马桥等17个老年助餐点,自2023年2月开始对外开放以来,最高每天助餐服务人数曾达7500人次,两年来总助餐超246万人次,发放助餐补助612万元,被群众高兴地称为“幸福端到了饭碗里”。
发动代表“征选”。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职能作用,通过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代表活动室、代表小组、选民接待日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结合实际提出民生实事项目建议,由两级人大组织收集整理后提交政府参考。在2024、2025年区级票决前,两级人大通过多种途径征集共提出40余件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由区人大常委会整理后提交区政府参考。
协同部门“筛选”。为确保民生实事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区、镇人大主动介入,会同同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征集到的所有候选项目建议进行整理、筛选和论证,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的原则进行初选,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形成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建议方案报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最终形成正式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票决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确保民生实事“选对、选准、选优”。
三、顺应民意,代表票决全链条
始终坚持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彰显民主属性作为开展票决工作的根本要求,严格参照选举程序规范票决过程,确保科学、公平、公正地决定出群众最期盼的民生工程。
项目介绍翔实。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大会主席团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名单草案,政府相关负责人向大会作关于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就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完成时限、相关要求等内容进行说明并印发与会代表审议。代表进行分组审议时,政府派员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充分尊重代表的知情权、选择权。
投票表决真实。票决环节坚持不定调子、不画框子、不搞标准答案,贯彻最真实的民主。与会代表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无记名投票,对得赞成票超过参会代表半数的项目按票数高低确定为当年民生实事项目,由大会主席团在全体会议上向代表宣布并向社会公布。在2023年1月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与会代表以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表决,从6件候选项目中票决出老年幸福餐、视力关爱工程、健康守卫工程、医保“随心查”工程、井盖整治行动等5个项目为烈山区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项目总投资1067万元。2023年12月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从8件候选项目中票决产生了“照亮回家路”、沃土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6项为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总投资近1.4亿元。在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们又从8件候选项目中票决产生了农村公路建设、托育服务、社区嵌入式养老等6项为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整个审议票决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代表意见,真正实现“民生跟着民声走”。
四、惠及民生,跟踪监督全闭环
烈山区人大常委会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纳入监督工作重点,健全交办、跟踪、督促、测评等机制,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每个民生实事项目做到过程可查询、结果可评价、成效可检验。
政府主导当面交办。项目票决产生后,区、镇两级人大向同级政府发出办理通知,督促政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每个项目分工明确、资金到位、安排合理。烈山区政府在区人代会闭幕后一个月内即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面对面向相关部门交办,并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全区确定由发改委作为民生实事项目办理牵头单位,区目标办作为督导单位,各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单位为承办单位,明确落实方案及保障措施,制定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到月,定期收集汇总项目进展情况。
人大牵头对口督办。烈山区区、镇两级人大将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年度重点监督任务,除主任会议成员及相关工委定向监督外,每年7月初,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带队,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人大代表参与,对项目实施进度、施工管理、项目质量、资金使用等开展“期中考”,发现资金不到位、工程推进缓慢等问题当场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就地就近、专业对口、突出实效的原则组织代表参与监督。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赵艳、王珍,发挥其教师身份优势,主动参与监督本校“视力关爱工程”项目的实施。区财政投入50余万元,将原计划建设的60个班级照明设施提高至100个,进一步扩大了视力关爱的覆盖面,全区寄宿制和高中学校已实现护眼灯全覆盖。
代表参与效果检验。烈山区人大常委会将本年度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由政府负责人作专项报告,经分组会议审议后,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宣布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并报同级党委。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人代会前代表视察等形式,让代表现场实地检验民生实事项目成效。区政府在每年度区人代会上,将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以图册、微视频等形式,会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结果印发给全体代表,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真正让代表点赞、让群众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