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淮北篇章,凝聚思想共识,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截至1月12日上午11时,本次会议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9件。没有收到质询案。
根据《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这些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19件议案的提出主体、提出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处理办法》的要求。议案涵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具有全局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代表提出的议案中,财政经济方面7件,监察和司法方面1件,城建环资方面2件,教科文卫方面5件,农业与农村方面2件,社会建设方面2件。
二、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作为议案处理的共2件,分别是:
1.相山代表团马方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快淮北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议案” ;
2.濉溪代表团白祥宝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处理办法》规定,确定的2件议案不列入本次大会议程,闭会后交由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研究办理。
三、其余17件议案,多数内容涉及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县、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故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此外,截至1月12日上午11时,大会还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84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会后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