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0日

第A02版:

我市2024年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条件再延续

■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张琛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我市2024年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原规定企业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获得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证书1年内,且失业保险缴费满36个月才符合条件。2024年延续失业保险缴费12个月申领条件,政策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结束。

延续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获得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证书1年内的失业人员纳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范围(时间均以证书上登记日期为准),政策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结束。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证书、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或领金地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申领或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平台、安徽人社微信公众号网上申领。审核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发放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人社部门提醒,我市本级、三区技能提升补贴经办服务咨询电话:0561—3887428;濉溪县技能提升补贴经办服务咨询电话:0561—75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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