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我市收到安徽省协调联络组转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批共6件信访件(共12个问题),其中信件举报5件,电话举报1件。按区域划分,涉及濉溪县3件、杜集区2件、烈山区1件、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件(与杜集区共同办理);按投诉污染类型划分,涉及水环境问题4个、大气问题3个、生态问题2个、土壤问题1个、噪音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1个。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有关要求,现将第十二批信访举报边督边改情况公开如下:
序号举报地市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污染类型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1淮北市濉溪县X2AH202104180035淮北市濉溪县百善镇桥头村,陈广西煤球厂,大量废水排入耕地,污染农田,夜间生产噪音扰民,露天作业且无防护措施,导致粉尘污染严重。大气,土壤,噪音,水基本属实 1. 该厂作业区有简易厂棚,煤泥露天堆放且无防护措施,作业时存在粉尘污染现象,现场未发现有废水排入耕地污染农田。
2. 该厂有营业执照,但无环评、无土地审批手续。
该厂生产设备已拆除,煤泥已清除。无2淮北市濉溪县X2AH202104180039淮北市濉溪县四铺镇新庄村,2020年7月村民一千余亩土地农作物遭到毁坏、一万余株树苗被砍伐。淮北思林苗木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深耕700-800亩该村北部沱河堤滩40公分,严重破坏水土资源。该处河堤已被种植药材等多年生经济作物,使用化肥等,影响沱河水质。水,生态部分属实 1.2020年11月16日,新庄村已办理新庄村沱河堤两侧林木采伐许可证(3600株),由新庄村村民按照各自种植数量自行采伐、处置,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树木未采伐。
2.淮北思林公司已播种中药材种子约400亩,未使用任何肥料。
1.该苗木公司已于4月12日停止作业。
2.停止中药材播种,对已播种的中药材进行清理。
3.做好对部分损毁堤防的修复。
无3淮北市濉溪县D2AH202104180063投诉人对受理编号为D2AH20210409002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关于停产问题,同发机械厂负责人曾在行政复议中胜诉,责令停产属于错误且违法的行政行为;2.关于扰民问题,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时不存在污染扰民问题,群众举报只能作为线索,不应作为执法依据;3.投诉人对另行选址的建议不认可。其他污染不属实 1. 2017年4月,濉溪县环保局对同发机械加工厂未办理项目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产并处罚金的行政处罚。同发机械后期未提出行政复议。
2. 鉴于该地块距离居民区较近,2017年4月停产前,对周边群众居民造成了较大的污染扰民问题,建议企业另行选址。
已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其提出的意见,详细解释提出的问题。无4淮北市杜集区X2AH202104180012淮北市杜集区康园路,远盛纺织厂内的光洋洗涤有限公司,无任何污染处理设施,无环评报告,每天直排大量污水,厂区周围异味严重;龙湖开发区龙旺路22号厂区内的圣淘沙、吉白、新康洁三家洗涤公司,无任何污染处理设施,直排大量污水。大气,水部分属实 1. 光洋洗涤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日租赁淮北启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闲置厂房用于清洗宾馆布草,于2019年9月25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该公司已于2020年9月25日与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处理协议(污废水纳管协议),公司产生的洗涤废水经自建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接入康园路污水管网进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不外排。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明显异味。
2. 龙湖开发区龙旺路的三家洗涤公司,分别为淮北市圣淘沙洗涤有限公司、淮北新康洁洗涤有限公司、淮北市吉白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其中新康洁公司与圣陶沙公司合作经营,两公司设备、厂房及污水处理设施为共用,由圣陶沙公司统一管理),生产废水为宾馆被罩、床单等洗涤废水,两家公司污水处理沉淀池均已建设运行。洗涤污水经沉淀处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龙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检查发现两家洗涤厂的污水沉淀池防渗不足,有渗水现象。
1. 光洋洗涤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公司排放的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排放的废水能够满足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2. 已责令龙湖开发区内两家洗涤公司停产整改,并分别对两家公司进行了立案处罚;企业整改合格后方可生产。
无5淮北市杜集区X2AH202104180011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豆庄村东400米朔永公路北的一家养猪场,猪粪异味扰民,雨天养殖污水流入河内,污染严重。大气,水基本属实 1. 该养殖场为安徽省高策现代农业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猪舍为封闭式,现存栏生猪17000多头,办理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设施农用地备案、项目备案、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 该场养殖废水(猪的粪尿)处理工艺如下:废水经密闭的管道输送至由黑膜发酵池,后经固液分离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进入氧化塘储存,氧化塘的水一部分用于冲洗猪舍,一部分用于灌溉该农业科技园的农田,养殖污水未排入河流;分离后的粪便作为有机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过密闭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和光氧催化净化器处理。
3.有机肥车间、固液分离车间未封闭,有异味逸出。
4.场区内污水处理池周边及场区北墙外有明显异味。
5. 黑膜发酵池东侧的水位观察口未封闭,有明显异味。
1.做好门窗封闭,防止异味外逸。目前养殖场内的有机肥车间、固液分离车间已安装卷闸门,发酵池东侧的水位观察口处已安装挡板。
2. 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气进行检测,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无6淮北市烈山区X2AH202104180048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蒋町村,某村民侵占蔡里、蒋町、尚高三个村庄的山体,盗采并出售山石;某村民开挖东山、盗采山石长达二十余年,石料运输车辆压坏蒋町村养老院至龙脊山路面;同时占用耕地建造选煤厂,采用流动式石料粉碎机进行加工生产,场地里堆放数百万吨盗采石料,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村民。生态部分属实 1.关于“烈山镇蒋町村某村民侵占蔡里、蒋町、尚高三个村庄的山体,盗采并出售山石”问题。经查蔡里、蒋疃、尚高三个村庄所在固孜山和朱山,多年前曾有过非法开采、出售山石行为,后经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盗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烈山区政府组织对固孜山开采宕口进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2020年12月完成施工任务,通过专家验收。施工产生石料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全部通过挂网公开拍卖。在多次执法动态巡查和日常网格化监管中,未发现该村民侵占蔡里、蒋町、尚高三个村庄的山体,盗采并出售山石的行为。
2.关于“某村民开挖东山、盗采山石长达二十余年”问题。该信访件与4月15日的信访件为同一问题,信访件中的“东山”山体应为蒋疃社区太山头。经核查,该山体原隶属濉溪县时有合法采矿权一处。2019年烈山区政府组织对太山头开采宕口进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于2019年8月开工,2020年11月完成施工任务,通过专家验收。产生石料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全部通过挂网公开拍卖。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记录中,未发现有关该村民盗采山石的信息。
3.关于“石料运输车辆压坏蒋疃村养老院至龙脊山路面”问题属实。蒋疃村养老院至龙脊山道路全长约3.5公里,路面宽约3.5米。在太山头地质环境治理期间,多余废料经公开拍卖后对外运输,运输车辆进出造成该路段一定程度损坏。区政府已责成项目单位对整条路段进行修复,至4月底先期修复养老院南侧等损毁较重路段,条件成熟后完成整条道路的修复重建。
4.关于占用耕地建造选煤厂的问题。经查,该选煤厂位于蒋疃社区西北角,该地块在上世纪80年代即为建设用地,1990年前后建设一处水泥厂,于1997年前后关闭。2002年在原水泥厂厂址上建设蔡里洗煤厂,2017年洗煤厂关闭至今,洗煤设施已全部拆除,现作为临时停车场和仓库使用。现场核实时未再发现有碎石行为。在洗煤厂仓库内堆放的石料约五千吨,该石料为太山头南坡废弃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产生多余废料,并经公开拍卖所有,现临时堆放,不属于盗采石料。
1.4月21日烈山区已聘请有修复乡村道路资质的公司实地查看道路损坏程度,预计一周内拿出道路修复计划及预算,对损毁道路进行修复。
2.加大对山体治理项目监管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