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22日
第A06版:

相山区法院执行攻坚显成效

强制腾退两套涉案房屋

■ 通讯员 濮慧

本报讯 5月16日上午,相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顺利强制腾退两套涉案房屋。

为开展好此次腾退房屋执行行动,相山区法院执行局前期对腾房工作进行深入摸排,精心研究制定强制执行预案。

上午10时,执行干警抵达被执行人李某某、孙某某房屋所在地。2017年,李某某、孙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唐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某、孙某某偿还唐某某本金87万元及利息30467元,并对李某某和孙某某名下的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孙某某未如期履行义务,唐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两被执行人联系,但两人极其不配合,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成交后,李某某和孙某某拒绝交出房屋。经劝说,仍不履行,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强制腾退。执行现场,被执行人李某某、孙某某慑于现场强大的执行声势,主动表示给其几天自行移交房屋并与房屋买受人达成和解。

随后,执行干警转战被执行人刘某甲、刘某乙房屋所在地。2015年5月14日,刘某甲、刘某乙与某行淮北分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并以所购房屋进行抵押担保,同时淮北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贷款发放后,刘某甲、刘某乙自2016年4月起未按合同约定按月还款。某行淮北分行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判决后,三被告拒不履行义务,某行淮北分行遂申请强制执行,相山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甲、刘某乙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处置。在清房现场,执行法官首先与刘某甲、刘某乙取得联系,但其仍予以回避。于是,执行干警开始腾退行动,买受人在财产移交单上签收后,房屋顺利实现交付。

此次腾退房屋执行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了胜诉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相山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保持高压态势强势出击,进一步巩固扩大“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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