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1日

第A05版:

我市优化完善 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 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杜春琳 张雨晨

本报讯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体系、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近日,市医保局结合实际,优化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医疗服务定调价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统一规范调价路径,综合设置启动条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遵循“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基本路径,实施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依据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平均住院率、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变化等指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适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省市联动调整。

定期调价评估,测算年度调价总量。按年度开展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稳妥有序调整价格,不符合启动条件的,年度内不安排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选择反映基金效能、控费效果、经济增长、物价水平或居民收入变化等相关指标综合确定合理的调整幅度,科学测算确定调价空间,兼顾医疗机构、患者和医保基金三者平衡。

优化选择调价项目,明确调价要求。采取公立医疗机构申报、组织专家论证遴选等方式确定调价项目。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类和大型设备治疗项目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支持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性收入占比,并保持周边地市价格水平合理衔接。

优化调价流程,明确调价程序。按照成本和价格调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开展市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同时规定,在上级定价机关已通过上述程序定价的,市医保与市卫健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简易程序定调价。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做好跟踪监测和绩效评价及时完善政策,充分保障患者合法价格权益,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

2024-06-21 王陈陈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166281.html 1 3 我市优化完善 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