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杜春琳 张雨晨
本报讯 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推进医药集采惠民政策落实,全面落地执行各级各类集采中选结果。今年以来,落地执行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京津冀“3+N”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等6批集采中选结果,组织开展15批集采报量、分量工作,上半年到期的3批101个品规国家集采药品采购任务全部完成;累计完成采购1985.59万片/袋/粒/支/瓶,完成率235.29%,中选产品平均降幅51%,节约采购资金1200余万元,有效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加强集采报量指导。下好集采落地“先手棋”,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各批集采报量工作,重点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年度使用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填报采购需求,并对医疗机构的报量数据进行核查。同时,将集采报量纳入结余留用考核范围,对未报量品种不予支付结余留用资金,做好医疗机构精准报量。
加强采购过程监管。及时组织督导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销合同,根据序时进度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采购任务,压实合同履约责任。依托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集采中选产品供应配送常态化监测,适时评估中选产品供应配送情况。对订单响应不及时、配送率明显偏低、医疗机构反馈供应问题集中的产品,督促相关企业及时足量供应到位,做到提前发现、主动预警,确保产品供应满足临床需求。
加强集采配套政策激励。积极落实医保基金预付、结余留用政策等集采配套激励措施,已拨付16批集采预付金2692.58万元,有效缓解医疗机构、中选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联合卫健部门开展集采结余留用专项考核,重点考核医疗机构集采政策执行情况,依据考核结果拨付48家医疗机构8批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3087.82万元,强力推进集采政策落地惠民利企,实现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受激励、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综合成效,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