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食品经营户使用“生鲜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近期,该局全面排查辖区内大型商超、食用农产品市场及其他生鲜经营场所,对使用“生鲜灯”改变产品外观和颜色误导消费者的经营户,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向经营户送达《关于规范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的提醒告知书》,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 记者 刘星 通讯员 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