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01日

第A02版:

我市新一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工作启动

■ 见习记者 李雯雯

本报讯 9月27日上午,记者从市医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市参保缴费系统正式上线,新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工作启动。

为积极推进新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9月1日,市医保局联合财政、税务、教育等部门印发了《淮北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整体工作与往年相比大体一致,但在缴费标准、资助政策、参保接续方面发生了部分变化。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居民健康观念发生改变,医保待遇逐步提高,合理提高缴费标准,有利于让居民得到有效的、可持续的医疗保障。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40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按照省文件规定,市医保局对特殊群体建立了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40元的财政补助,个人缴纳40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0元的财政补助,个人缴纳80元;对监测人口给予190元的财政补助,个人缴纳190元。今年,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将不再享受资助。

今年在参保缴费方面也有新变化,参保登记在医保系统,缴费在税务系统。关于参保登记的问题可以向医保部门咨询,如果在税务系统缴费时报错,需要联系税务部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一次性集中缴纳,集中参保期从9月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对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等,参保缴费期可延长至2024年2月28日。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参保缴费。线上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淮北医保”,选择“政务服务”,点击“网上大厅”,进入“安徽e保”,在“地方专区”界面选择“淮北”,进入“参保缴费”功能区。线下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登记缴费,由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基层代办系统进行登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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