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14日

第A04版:

关于《淮北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10月)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淮北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条例(草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我市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旅游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旅游竞争力、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旅游业产业规模、旅游业态、市场环境和服务需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保障以及市场规范与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旅游生活需要相比、与我市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目标要求相比、与周边旅游发达地区相比,淮北旅游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近年来我市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成果,破解当前淮北旅游发展的制约因素,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优化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强市,有必要开展旅游促进方面立法,切实强化法治保障。

(二)可行性。从立法实践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安徽省旅游条例》为我市制定《条例(草案)》提供了基本依据,宿迁市、连云港市、亳州市等地已经出台的旅游促进条例,为我市制定条例提供了有益的立法借鉴。从《条例(草案)》内容来看,《条例(草案)》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聚焦当前淮北旅游发展的制约因素,重点对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服务保障、市场规范等方面作了规定,法律依据充分,条目清晰,相关主体责任明确,与宪法法律等上位法的规定不相抵触,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二、《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

《淮北市旅游促进条例》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后,市文旅体局迅速启动立法相关工作,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淮北市旅游促进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小组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旅游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借鉴宿迁、连云港、亳州等市制定旅游促进条例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条例(初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县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旅游企业、专家学者等意见和建议,先后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经过6轮修改,最终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2022年9月27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和说明

(一)主要内容。《条例(草案)》分为总则、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服务保障、市场规范、法律责任、附则共七个章节47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共6条。围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组织保障、部门职责、行业自律等方面作出规定。

第二章 规划建设,共6条。围绕规划编制、用地保障、资金支持、环境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

第三章 产业发展,共13条。围绕运河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美食旅游、夜间旅游以及旅游新兴业态等方面的产业政策作出规定。

第四章 服务保障,共8条。围绕旅游交通、服务设施、标识系统、智慧旅游、旅游安全、宣传推广、区域合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 市场规范,共8条。围绕信用体系、旅游投诉、文明旅游、经营许可、优惠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共5条。对部分违反《条例(草案)》规定的行为,明确处罚规定。

第七章附则,共1条。对条例施行日期进行了规定。

(二)特色内容说明。《条例(草案)》聚焦当前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制度性解决方案,进一步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优化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强市。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条例(草案)》贯穿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以旅游市场为导向,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产品为主体,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专项规划。同时编制相关规划时,应当统筹考虑旅游发展需要,在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保障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需求。

二是坚持文旅融合,促进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坚持“旅游+”“+旅游”发展模式,推动旅游全产业融合,制定有利于旅游发展的产业政策,打造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培育旅游品牌。《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运河文化、红色文化、山水生态、工业文明、乡村民俗等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等特色资源,发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等旅游业态。鼓励发展文化创意、影视演艺、广告会展和动漫游戏等数字创意产业。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立足淮北实际,对统筹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旅游集散和服务中心,完善旅游交通线路布局,打造旅游大数据平台等作出明确规定。《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淮海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城市的旅游合作,共推旅游资源、共建特色线路、共享优惠政策,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市场秩序。《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制,积极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健康的旅游市场环境。《条例(草案)》专门针对旅行社业务、线上旅游、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并明确了违反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以上说明连同《条例(草案)》,请一并予以审议。

2023-08-14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10月)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143994.html 1 3 关于《淮北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