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记者 肖干 通讯员 刘阳
本报讯 近日,经过多次主动上门沟通,当事人刘某某在相山区任圩街道办事处的息诉罢访书上签字同意。在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一桩长达6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017年,任圩街道下辖某社区实施棚户区改造,涉及580多户居民。为稳妥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区、街道两级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并经居民代表投票,成立由对居民家庭成员、宅基地来源等情况比较清楚的党员、老干部等为成员的自改委。经过多方努力,历经3个多月的时间,该社区宅基地的测量、三榜公示等全部结束,协议签订基本完毕,居民开始抽签选房。
然而,居民刘某某对自家的确权数拒不认可,拒绝签字。任圩街道办立即成立调查组,在走访中了解到,因宅基地位于岸陡水深的池塘边,有一定安全隐患,刘某某一家自行将屋后沿塘边加宽,前后费时数个冬天。上门测量时,测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据实予以测算、登记。但刘某某认为,应当按照其自行加宽后的面积进行补偿,拒不接受,并通过各种渠道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问题也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群众的诉求有百分之一的合理成分,我们要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解决。”今年以来,信访等有关部门多次对刘某某进行政策解释和法治宣传教育,使其思想上有所触动,但其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趁热打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上门、苦口婆心结合身边案例做思想工作,设身处地把厉害关系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终于用真情换来信任——“你们按照政策处理吧。”刘某某的思想有了很大触动,最终,实现了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