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杜集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聚民意,惠民生”行动有关部署,高位推动、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有效回应群众的关切,在助力改革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健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领导机制。区人大成立“聚民意,惠民生”行动领导小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代表联络室。明确职责分工,常委会明确一位副主任分管此项工作,代表联络室牵头具体负责,人选工委、办公室等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全力配合,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各小组组织实施,确保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每季度一调度,听取汇报,研究解决“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出现的问题,推进工作开展。
健全常态化联系走访机制。全区479名各级人大代表按照省市区委的部署,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开展联系走访活动,“面对面”收集广大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在认真分析研究、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助力改革发展,助推民生改善。自2022年4月至今年3月,全区四级人大代表共开展联系走访群众6888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748条,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区人大代表实现全覆盖。
健全意见建议交办处理机制。各代表小组按照分类整理、分层次提出等方式,收集整理汇总各类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对上报的建议要进行梳理汇总,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判,一周内提出交办意见。对于问题简单、政策明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即能够交办的,做到随提、随交。对于问题比较复杂、一时不能解决的,按照分级处理的原则,应由镇(街道)解决的事项,三日内转交办理;属于区本级职权范围内办理的事项,五日内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属于区级以上职权范围内办理的事项,三日内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按照有关规定转办交办。
健全意见建议办理跟踪督办机制。各承办单位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亲自协调,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压实办理责任,扎实办好各类意见建议。对于能够自主解决的,一个月内要予以办理答复;需协调多部门联合解决的,办理时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其他原因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经“一府一委两院”和其他机关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因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不符或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承办单位报备后,要耐心细致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承办单位主动加强与代表的办前、办中、办后沟通联系,让代表“全过程”参与办理的各个环节,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健全意见建议反馈评价机制。参与办理建议的承办单位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向代表和交办单位反馈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书面、电话、微信等“点对点”的形式,及时回复群众,保障群众知情权。同时组织代表开展对意见建议办理结果进行评价反馈,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和超期未办理的意见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对办理结果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向常委会和提出建议的代表公开说明原因。通过将办理结果和相关情况向代表和群众反馈,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人民群众受益。例如,区人大代表任伟提出的“关于社区、行政村信息网布局的建议”,区商务局办结后第一时间向任伟代表进行反馈,并就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进行沟通,争取代表理解支持。
打造代表履职新平台。按照“夯基础、创特色、争一流”总体要求,坚持“建管用”并举,推动代表履职平台建设。规范活动室建设。坚持整体谋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建成整合15个人大代表活动室。突出建管用并重,定时定点定人开展代表活动,接待选民群众,取得较好实效。坚持接待日接待选民。明确每月1日和20日为“选民接待日”,代表定时接待选民,当面听取群众意见。促进意见处理。制定选民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统一流程,建立群众意见建议分级分类处理机制,依照分级负责、分级交办、分级督查、分级反馈“四个分级”原则,镇村层面梳理建议由镇村处理,区级层面形成代表建议,参照闭会期间代表建议交办模式处理,区政府办逐项研究、逐条交办,并在每年11月“集中反馈月”中逐件反馈,确保群众呼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人大信息化平台建设。对市人大网上履职平台运用开展专题培训,深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实现了线上与线下代表履职有机结合,既方便了代表履职,又提高了人大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