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2114人,特邀代表40人,代表着全国6600多万党员。江泽民代表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作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大会通过了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十六大是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大会全面回顾了党的十五大以来5年的工作,系统总结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13年奋斗历程和基本经验。报告总结的10条基本经验,植根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的实践,是党的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践创造的智慧结晶。报告指出,这些经验,联系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归结起来就是,我们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10条基本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
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198人、候补委员158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和由委员121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1月15日,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
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是十六大的一个历史性决策和贡献。
党的十六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纲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