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16日

第A05版:

这“四类”药品 须实名登记

3月11日,相山区南黎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在零售药店检查“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工作。近期,相山区南黎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在零售药店采取现场问询、“指导+执法”等方式,对药店销售“四类”药品是否查验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是否在2小时内报告等问题进行了检查,以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摄影 记者 梅月

通讯员 陆艳

2022-03-16 梅月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103060.html 1 3 这“四类”药品 须实名登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