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04日

第A04版:

安徽省级以上开发区最新考核办法中的重大变化

■ 记者 吴永生 整理

开发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近日,安徽省发布了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一个重大变化是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和亩均产出效益等因素,推动全省开发区提质、扩量、增效。“亩均论英雄”改革,通过对工业企业实施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有利于加快工业“腾笼换鸟”步伐,提高土地“含金量”。如今,在新修订的《办法》中,更加突出对省级以上开发区“亩均效益”的考核评价,“分值”也大幅增加。

《办法》提出,综合考核评价坚持激励性原则、统一性原则、规范性原则。第九条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推动改革和创新发展,设定6个一类指标、45项二类指标,其中16项二类指标为加分项,具体如下:一是发展实效。含11项指标,主要考核评价开发区经营(销售)收入、税收收入、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规上”企业个数、服务业在园区经营(销售)收入的比重、主导产业集聚度、新增上市企业数、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及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当年获得部委及以上表彰、国家级开发区在全国排名等情况。二是创新驱动。含9项指标,主要考核评价开发区创新能力、平台建设、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人才引进情况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园区产值比重等方面。三是开放水平。含5项指标,主要考核评价开发区实际利用省外资金(亿元以上省外投资项目)、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总额和推进中外合作园区、省际合作共建园区建设等情况。四是产出效益。含6项指标,主要考核评价开发区单位面积土地投入、产出强度、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综合容积率等情况。五是生态环保。含8项指标,主要考核评价开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量、碳排放量、能耗、水耗等情况。六是营商环境。含6项指标,主要考核评价开发区建设运营模式创新情况、落实全省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15条举措情况、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区域评估及“标准地”改革实效、特色园区或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金融支持等情况。第十条考核体系设置减分项指标,重点体现发展的底线和红线要求。开发区在综合考核评价年度内环保问题、安全生产事故等事件予以扣分。第十二条对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其中可量化指标采用功效系数法,对当年绝对数和增幅分别计算无量纲分值,乘以各指标权重,计算各指标静态和动态分值,再按静态、动态权重加权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合成分值;定性指标按完成情况打分。各指标得分相加,再与加减项分数合成为开发区最终得分。

奖惩措施方面,《办法》第二十一条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约束和倒逼机制,根据当年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对综合考核评价中排名居前30位的开发区,予以通报并给予奖励,在项目、资金、土地、扩区升级等方面给予倾斜。对综合考核处于后5位的开发区,通报警告,限期整改;连续2年考核居后5位的,3年内不予扩区、调区、移区;连续3年考核居后5位的省级开发区,予以撤并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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