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第A04版:

“由民做主”使“实事”更显实效

——濉溪县刘桥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探索与实践

濉溪县刘桥镇人大主席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2019年以来,濉溪县刘桥镇在全市率先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代表票决制)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经过近两年的探索与实践,顺利推动9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使有限财力发挥出最大效益,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实施背景

民生实事项目关乎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如何通过更为民主的方式,让实事项目从确定、落实到最终“开花结果”的过程更接地气,更加契合群众需求,一直以来受到各地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关注。为破解政府和群众视角不尽一致的瓶颈,实现政府决策与民众需求高度融合、精准对接,我市人大积极借鉴浙江的经验做法,决定开展代表票决制的淮北实践。经过认真分析,选取具有较好社会基础、经济基础、人大工作基础和较强代表性的刘桥镇作为试点镇,全面开展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

二、主要做法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民生实事正式项目,再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这一制度将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决定权交给人大代表,让人民群众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和最终的受益者,推动民生实事从政府“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实现了政府治理、社会参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一)夯实制度组织基础。由镇人大起草,经市、县人大逐条把关,形成了《刘桥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实施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草案。2019年5月,在镇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全体代表对该实施办法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该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了票决制工作分三个阶段:即征集候选项目阶段、人代会票决项目阶段和监督评估阶段,具体可划分为项目征集、项目初定、项目审议、项目票决、项目监督、项目评估六个环节。及时制定了《镇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初审、确定工作实施方案》,对票决制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做到工作有章可循,依序进行。镇党委对代表票决制工作高度重视,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人大主席和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刘桥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奠定了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坚实基础。

(二)广泛征求民生需求。项目体现“民生”,须先倾听“民声”。刘桥镇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成立了项目征集工作组,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民生实事项目的公告》,同时采取向镇直各单位、各村下发通知,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组织人员深入各村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以及利用各村的广播、悬挂条幅、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做好镇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2020年共征集建议项目10个,2021年共征集建议项目46个。两年探索实践下来,群众的参与热情显著提升。

(三)遴选确定候选项目。做好票决制工作,关键是选好民生实事项目。用于票决的项目既要符合大政方针,又要符合人民群众期望;既要能惠及尽量多的人群,又要确保经过努力当年能够完成。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让征求意见的项目“接地气”,不搞“高大上”,结合实际,量力而行。镇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安排专人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认真甄别挑选,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遴选出意见相对集中且具代表性的建议项目,确定为民生实事初选项目。初选项目经镇人大主席团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后,确定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交镇人代会会议票决。

(四)差额票选实施项目。2020年和2021年,刘桥镇分别确定民生实事候选项目6个和5个,在镇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九次会议上分别印发了候选项目情况的书面报告,与会代表对项目主要内容、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完成时限等内容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审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别进行了差额票决,最终确定2020年实施干庄村扶贫路、陈集新村下水道改造提升工程等民生实事项目5项,总投资624.66万元;2021年实施大礼堂门前绿化项目、丁楼村张庄自来水安装及绿化项目等民生实事项目4项,总投资276万元。

(五)政府迅速推进落实。票决出的项目就是“任务书”,就是“冲锋号”。项目票决通过后,镇政府积极发挥责任主体作用,迅速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每个项目均由镇班子成员包保,分别细化项目实施措施,制订项目“施工图”“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力合作,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如期完成。2020年5项民生实事项目于本年底全部竣工,2021年4项民生实事项目已完工2项,剩余2项正按序时进度加快推进。

(六)人大全程跟进监督。实事项目要真正落地见效,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对票决实施的项目,镇人大跟进开展了常态化、精准化、刚性化的监督。镇人大按照属地原则安排2-3名人大代表作为项目联系代表,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镇人大主席团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视察和专项督查,听取政府分管领导关于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2020年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5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5次视察、督查。今年,已对2021年票决出的4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3次视察、督查,力促实事项目落地见效。

(七)严格开展成效测评。镇人大牵头成立以代表为主体,项目相关领域及法律、财务、规划、建设、审计等专业人员参与的评估小组,在当年年底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预评估,并在次年年初召开的人代会上听取和审议政府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对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作出项目质量评判。在今年召开的镇十八届人大九次会议上,镇政府对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报告,68名人大代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公布了测评结果。经测评,2020年实施的5个项目中,干庄村扶贫路、陈集新村下水道改造提升工程和连心小院三个项目满意率100%;丁楼村张庄路和刘桥镇返乡大学生创业园两个项目满意率98.5%。从测评结果看,票决出来的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后普遍受到肯定,成为代表和群众共同见证的民心工程。

三、工作成效

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创新实践,是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有益探索,是人大做实决定工作、做深监督工作、做活代表工作的重要抓手。实际效果也得到了党委、政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一)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票决制的基础环节是深入听取民意、广泛征集实事,了解广大群众最迫切最需要的愿望,把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这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

(二)创新了基层人大工作机制。代表票决制工作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和筛选由全民参与、实施项目由代表票决确定、实施过程由代表跟踪监督、完成结果由代表民主评议,体现群众意志、保障群众权益,实现了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转变,增进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激发了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热情。代表票决制使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有了实质性活动载体,履职角色从“旁观者”转为“参与者”,履职方式由“虚”转“实”,刷新了代表的“存在感”,有效调动了代表履职积极性,促进了代表履职由“要我履职”到“我要履职”的根本性转变。

(四)构建了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新平台。代表票决制把人大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组合拳”,使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加具体化。通过听取报告、专题询问、代表视察、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做到民生实事“事事有监督”、代表参与“人人有任务”、项目落实“件件有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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