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8日

第A07版:

坚持司法便民为民 加强审判队伍建设

烈山人民法庭获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石晓萌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烈山区人民法院烈山人民法庭荣获安徽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烈山人民法庭始终遵循“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审判业务、服务基层、队伍建设方面取得良好成效。自2018年2月挂牌“少年(家事)法庭”以来,共受理少年(家事)纠纷案件1479件,已结案1452件,结案率98.2%,调撤率81.5%,服判息诉率97.8%,无一例信访案件;年均办理诉前调解纠纷300余件,平均每日接待当事人20余人次,促进50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视察时对相关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根据少年(家事)审判的工作特点和需要,烈山人民法庭抽调数名政策法律意识强、审判经验丰富、适合少年(家事)工作的审判人员专职审理相关案件,保证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性。选任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知识的人民陪审员18名,参与审理少年(家事)案件,促进少年(家事)审判专业化。探索实践圆桌审判模式,在儿童活动室和亲情观察室之间设置单面镜,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在处理涉少年(家事)案件纠纷过程中,坚持诚心、爱心、耐心、细心,创新“五步工作法”,在愉快、温馨、关怀的氛围中弥合亲情、解决纠纷、挽救保护。

为进一步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烈山人民法庭不断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坚持“请进来”,与区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公安、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十余项制度方案,健全完善“一条龙”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促进烈山法院群众满意度排名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设立全区少年(家事)多元化解中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站、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反家暴临时庇护所、驻少年(家事)法庭警务室,打造展厅式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更好地服务于少年审判需要。

坚持“走出去”,由女法官组建“法官妈妈”志愿者服务队,坚持16年常态化开展爱心传递、物资捐赠、法治教育等公益互助活动,“法官妈妈”品牌活动五次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同时,设立“法官妈妈”工作室,在涉未成年案件审判中给予亲情关怀、指导帮助和司法救助等,尽最大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传递给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在辖区所有村居、社区群众服务中心安排摆放少年(家事)法庭九项便民措施二维码,让群众不出村居社区即可扫码与法官联系咨询,方便人民群众解决法律问题,真正践行司法便民、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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