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8日

第A08版:

技能提升补贴优惠政策延续执行至今年底

■ 通讯员 袁昌民

董芬芳 曹梅菊

本报讯 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将参保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月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优惠政策延续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

凡在我市企业参保的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满12个月以上,持有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获得证书发放日期的一年内,可以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由企业组织培训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不再减半执行,而是全额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标准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今年1至8月,我市累计审批技能提升补贴申领2954人,发放金额36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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