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肖蕊
本报讯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从困难群体入手,从突出问题着眼,从具体工作抓起,切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其中:刑事检察3件;刑事执行检察2件,驻所检察室4件;民事行政检察支持起诉12件,公开听证1件,走访民营企业3家;综合业务部走访民营企业3件,化解矛盾3件,解决群众诉求1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2件,司法局律师座谈1件。
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对座谈会上收集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条交办,逐条回复。深入村居、社区、学校、企业开展调研,了解群众对检察机关在履职尽责、普法教育、纠纷化解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严格贯彻落实高检院4号检察建议,保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本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干警开展调查走访活动,在濉溪县辖区内重点街道进行排查,发现玉兰大道、沱河路、合欢路等街道窨井盖存在破损、凸起、凹陷、缺失等问题。针对本区域内存在的可能引发公共安全的窨井盖问题,与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座谈,详细了解本地窨井盖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困难,截至目前共征求意见23条。
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学校、社区等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活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向群众讲解新颁布的《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知识,对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一一耐心解答。副检察长周继红受邀参加濉溪县2021年新时代“百名法学家 百场报告会”专场法治宣传活动,在临涣中学为一千余名学生上了一堂意义深刻的法治课。通俗易懂的案例、新颖优质的结构、娓娓动听的表述,为学生们展示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截至目前,共开展法律宣传6场次。
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在“3·15权益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立案监督效果,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保护力度,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继续采取现场指导、联合督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释理说法化解矛盾,召开不同类型的公开听证会近10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