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肖蕊
本报讯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阵地作用、化解矛盾平台作用、社会综合治理作用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内轻微刑事案件召开了两场听证会,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让群众深切感受到了阳光下的司法温情。
3月16日,南坪检察室召开了任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由南坪检察室主任郑万胜主持,与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等分别发表了意见,认为任某犯罪事实清楚,但鉴于其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做不起诉处理。
3月18日,临涣检察室召开了吴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的逮捕听证会。会议由濉溪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仲涛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侦查人员等,对吴某某有无社会危险性进行听证。会议中,听证人员依次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本案系过失犯罪,吴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已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没有社会危险性。
两场听证会的顺利召开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力度,而且有效地推动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使公平正义变得可触可感可信。同时,也践行了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初心使命,发挥了基层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作用,彰显了司法案件中的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