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郭爱芹 余玮玮
本报讯 5月7日下午,濉溪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小湖子选煤厂路段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治理统一行动时,查获一名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纪某。巧合的是,这名驾驶人的儿子在半年内同一地点因酒驾被查处。
当日14点36分,一辆白色小型客车向检查点迎面驶来,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一打开车窗,便闻到一股酒味。驾驶员纪某眼神闪躲,神情异样。民警随即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纪某告诉民警,他中午与朋友聚餐,结束后自以为中午不会碰上民警查酒驾,没想到在家门口被民警抓个正着。无独有偶的是其儿子今年元月份也是在同一地点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
目前,纪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其所持有的B2驾驶证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被依法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