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星 通讯员 胡院生
本报讯 近日,淮北市交警三大队在夜查行动中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的男子李某,面对交警的询问,李某声称自己只是倒了个车。
当日20时50分许,交警三大队交警在辖区气象局路段开展夜查行动。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距离检查点约100米处停下,交警随即上前进行检查。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员李某承认自己喝了酒,但自己只是帮妻子倒车,因为妻子的倒车技术不好,打算把车倒出来后停在路边就交给妻子开了。交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李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觉得自己很“冤”,在交警的说服教育下,其表示愿意接受处理。经现场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将被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喝酒后倒车或挪车符合以下条件即可被判定为酒(醉)驾,一是驾驶员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到酒(醉)驾的标准;二是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要符合机动车的定义;三是驾驶发生的区域符合道路标准。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对他的处罚其实一点也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