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高枫
本报讯 近年来,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紧紧围绕全区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以精准高效的服务,帮助项目(企业)纾难解困,加快项目审批和落地力度,全力解决项目入驻建设、企业生产经营难点问题,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协调,主动超前服务。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定期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项目,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在全局职工中营造“人人抓招商,全员讲服务”的浓厚氛围,主动参与招商项目洽谈审批,全程服务项目入驻、企业生产建设经营,仅2020年,全局单独或配合外出招商活动12次,参与招商项目洽谈对接会17次,主持或协同召开建设项目专家评审会40余场次,指导15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改升级,配合完成了四季榴园风景区、十里长山影视基地和人民医院等8个重大项目的申报。
加强流程规范,优质高效服务。选派2名业务骨干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环评审批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法精简办理材料,简化流程,助力“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对属于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17大类44小类项目,允许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020年度全局共审批环评文件35件,发放排污许可证333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豁免了3家企业环评手续,对金龙机电技改等2个项目试行环评承诺审批。
加强法律约束,服务高质量发展。在环评审批领域,一方面对有利于烈山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强协调、快速审批。另一方面,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产业规划以及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严格把关。仅2020年,配合区发改、经信、应急等部门,对近20个项目予以否决或暂缓审批。在环境执法领域,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免除部分企业的现场检查,审慎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的,不予处罚。精准服务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强化工业企业的环保帮扶指导,去年全年走访企业(项目)200余家次,帮扶指导企业解决环保方面困难问题182个,下发提醒函、督办函19份,除对极个别企业审慎处罚外,仅下达整改通知书28份。
加强法制宣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营商安商政策措施,通过非公党建指导员、服务大厅窗口、帮扶包保项目和日常“双随机”检查等形式,积极向招商项目和辖区企业开展“四送一服”活动,尽力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环保方面问题,着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积极开展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利用“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积极向企业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去年会同区工商联举办企业家座谈会,开展环保政策法律的释疑解惑,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助推企业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