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旭
通讯员 吴优
本报讯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本着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制定了《关于实施安全生产“首错免罚”清单制度(暂行)》,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推行“首错免罚”制度,使安全生产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据了解,“首错免罚”制度在我市尚属首次,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应急管理局新组建后,在严格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涉企行政执法的新方法、新举措,转变执法理念,推出的创新执法方式、改善执法环境、提升应急管理执法形象的有益探索。“首错免罚”是指在坚守法律刚性的前提下,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首次、轻微的违法行为,且属于《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首错免罚”目录清单(暂行)》(简称《目录清单》)情形的,经警示告诫、说服教育,书面下达《行政告诫书》要求当事人及时纠正,不予行政罚款的柔性执法制度。
据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首错免罚”清单制度推出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对符合《目录清单》的轻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行政指导的方式,采取口头(书面)告知、限期责令改正,同时予以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办法解决,深受企业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