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侯洁
本报讯 近日,一驾驶员因酒后驾车驾证暂扣,本来应该吸取教训,但该驾驶员不知悔改,驾驶证暂扣期间二次酒驾,不料把自己喝进了拘留所。
10月28日21时15分左右,淮北交警三大队民警在S238孙谢庄路段开展晚间酒驾查处行动时,一辆白色轿车由北向南驶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神情紧张,车内有一股酒味飘出。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件,可驾驶员始终拿不出驾驶证。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吹气检测,驾驶员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于是执勤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通过查询得知,驾驶员税某于今年7月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河南省洛宁警察大队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询问过程中,税某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悔恨不已,连连呼自己巴掌。民警对税某驾证暂扣期间驾车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给予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