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6日

第A08版:

我市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

■ 通讯员 鲍国民

本报讯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及时调整我市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583元/人/月提高到641元/人/月,每人每月增资58元,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据统计,本次共为2933名遗属提高生活困难补助金,补资17.0114万元。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加班加点,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和代发金融机构,已连同8月份遗属补助金一起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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