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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祝红诉你单位(〔2020〕淮劳人仲案字534号)工资待遇劳动争议案件,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现依法公告送达仲裁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11月12日下午3时10分在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淮北市孟山北路45号市人社局大楼406室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