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0日

第A06版:

意外事故起纠纷 司法调解化矛盾

■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朱成琳

本报讯 8月12日,在三堤口街道办事处公共安全办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朱女士来到三堤口司法所申请与物业公司的纠纷调解。原来朱女士的母亲前一日骑车撞上了庆相桥社区一小区升降杆,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协议。

经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得知,老人是庆相桥社区的常住居民,平时以拾破烂为生。8月11日,老人骑着三轮车在该小区里装了满满一车废品准备离开。快到大门口的时候,由于路面是下坡,再加上车子较重、车速较快,老人没有刹住车,结果撞上了还没来得及升起来的升降杆。升降杆被撞坏了,老人也摔倒在地,因头部受伤被送去了医院。

司法所立即联系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司法所接受调解。物业公司表示,此次事故是因为老人骑车操作不当导致,应该负全责。经过定损,升降杆已全部损坏,价值7000元。考虑到老人年龄大了又受了伤,因此要求老人一次性赔付5000元。朱女士则表示,东西撞坏了该赔,但此事小区物业也是有责任的。由于离升降杆不远处就是小区的拱形桥,拱形桥到升降杆之间是一段下坡路,车子过重的话确实很难刹住。况且,老人对该段路并不熟悉,生活较贫困,又受伤就医,不同意赔偿5000元。

人伤了要就医,物品损毁了要维修,钱谁来出、出多少钱等一系列的问题摆在了工作人员的眼前。三堤口司法所综合事故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伤害,向双方作出以下分析:老人反应较慢没有刹住车,撞坏升降杆,老人有责任;小区升降杆设在下坡路口处存在安全隐患,且物业公司知道老人要从这里经过,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导致老人受伤,物业公司也有相应责任;老人属于弱势群体,生活较贫困,并且受了伤,物业公司在财产损害赔偿上应当给予充分考虑。

经过几轮调解,双方最终互让一步,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书,约定:老人一次性赔偿物业公司1500元,其就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自己承担。

作为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人民调解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使得一次意外造成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避免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2020-08-20 俞晓萌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53541.html 1 3 意外事故起纠纷 司法调解化矛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