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周文相
本报讯 为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改革成果,按照《安徽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烈山区医保局积极响应,引导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以“带量采购、以量换价”为基准,采购物美价廉的中选药品,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自2019年12月底,我市“4+7”试点扩围政策实施后,烈山区医保局迅速响应并开展了相关工作。组织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率先完成省药平台分配的保量,总金额19565.48元。为做好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4月上旬,该区医保局召开座谈会通过与辖区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交流,了解政策实施以来其遇到的问题,并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市医保局相关科室,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和医保相关政策,并密切关注疫情期间“4+7”试点扩围政策的实施情况和中选药物的采购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4+7”试点扩围工作,按照市医保局最新的工作部署,5月中旬,该区医保局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进行“4+7”药品专项检查。
同时,该区医保局要求辖区内各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宣传落实政策实施,有效推动中选药品使用,让广大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让群众真正享受政策,从而进一步降低群众的用药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