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翟园园
本报讯 入夏以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积极应对强降雨切实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我市迅速部署,组织人员力量,对主汛期期间的农村供水工程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值班值守和工程日常巡查,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物资储备,确保强降雨期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监督管理。注重宣传引导,提前通知用水储备,防止雷雨导致停电停水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对所有农村水厂实行网格化管理,逐日对水厂制水工艺运行、水质日常检测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督方式,进行常态化督查指导,迅速处理群众反映的供水问题,保障全市农村供水水质安全管理。
强化隐患排查。结合汛期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使供水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对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地的检查和保护,严格落实供水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对暴雨洪水冲毁供水管道、水污染等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充实应急抢修队伍,落实好车辆和物资,确保汛期供水工程安全运行。
强化水质监测。明确领导责任,夯实岗位职责,加强供水动态检测,加密日检频次。强降雨期水源井水源补给快,供水单位密切关注水源和水质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消毒药剂添加量等,增加水质检测频次,严格落实水质净化消毒、水质检测等卫生管理措施,密切关注取水口水质变化,及时掌握水质情况,持续加强对原水、管网水水质跟踪检测力度,确保水质指标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做到农村人畜饮水安全。
强化值班值守。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掌握县区供水水源、输水设施、净水设施、配水设施等方面情况,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加强供水设施检修维护,做好运行管理相关记录,确保群众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安全水。
我市现有农村供水工程111处,已全部落实管理单位。全市有275个行政村实现了集中供水,涉及人口135万人,集中供水率达到88%。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实行农饮工程安全水毁修复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点前报告前日农饮工程水毁修复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农村供水工程无水毁修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