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张蕊睿
本报讯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继英一行,对四个基层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调研。
调研组分别与各基层院检察长、班子成员和重点业务部门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各院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落实工作举措、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并针对调研中反映的难点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
刘继英指出,“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是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制度安排,既是约束司法权力的“紧箍咒”,又是保护司法人员的“护身符”。要加强宣传动员,提升制度认知力,各基层院党组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狠抓制度落实,确保“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落细、落小、落实。要把握制度要求,增强制度执行力,从讲政治的高度学深悟透规定精神,消除模糊认知,做到“逢问必录”,加强跟踪问效,健全填报机制,对长期“零报告”的部门可采取提醒、约谈等措施,对于漏报情形应在当月报告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补报,并作出说明。要强化监督检查,突出制度落实力,同驻院纪检监察组、案件管理部门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定期对本院填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对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以及对如实记录情况的检察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要将“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作为一项保密工作来做。保管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失泄密的,或未经审批程序私自调阅填报记录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以讲政治守规矩的政治高度,确保“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各基层院检察长表示,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落实。
